一是加强旅游、非遗的故事挖掘。鼓励微短剧制作机构聚焦福建旅游和福建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创作。各地文旅部门积极为创作团队在地采风调研提供便利。
二是加强在地拍摄的统筹协调。要求各地广电、文旅部门积极为微短剧落地拍摄提供便利和支持,各地影视拍摄服务机构主动对接开展协拍服务。鼓励各地规划打造"小而美"微短剧拍摄基地。
三是加强政策资源的倾斜力度。福建局发挥"微短剧创作生产专项资金"引导作用,对旅游、非遗题材微短剧予以倾斜扶持奖励。各地文旅部门要结合发展实际给予积极支持。
四是加强线上线下的融合宣介。对优秀微短剧项目开展多终端、多平台、多样态的播出宣传,对优秀作品提供宣传推介、文艺评论支持。积极探索把微短剧故事和场景转化为文旅产品,营造跟着微短剧来打卡的新风尚。